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及全体2027届毕业生: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6〕8号)及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6〕78号)文件精神,帮助我校困难大学生顺利就业,现就我校2027届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学籍在我校的2027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有积极的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任何一条的,均可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人。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4)身患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5)2026-2027学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专科毕业时已经申请成功则本科毕业时不能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2),须由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注明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毕业生与户主的关系)。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申请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下方注明:个人姓名、银行账号)。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申请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下方注明:个人姓名、银行账号)。
3.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需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申请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下方注明:个人姓名、银行账号)。
4.身体残疾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残疾证复印件和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申请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下方注明:个人姓名、银行账号)。
5. 2027-2028学年度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学校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附件5),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是2026年下半学年最新的合同。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4)学生证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申请毕业生本人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下方注明:个人姓名、银行账号)。
三、申领发放程序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各系通知2027届毕业生提交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附件6),加盖系公章报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9号楼213),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刘振老师(13992124130微信同号),或发送至邮箱:313782110@qq.com。
2.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汇总,拟定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
3.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招就处公示初审合格学生名单。
4.2026年10月30日前,招生就业处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提供申请材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填写时应内容完整、信息正确、字迹清晰。
2.所提供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必须是县(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民政局)盖章确认的原件。
3.所提供的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要明确毕业年度内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要清楚表明享受人与申请毕业生之间的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关系。
4.银行卡须为申请者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保证银行卡为激活状态。
5.申请人如同时符合两项和两项以上条件,只需按照其中一项条件申请即可。
6.所有申请材料均须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两份,清晰准确,模糊不清者不予认定。
7.求职创业申请表中的“本人姓名”、“曾用名”和审查人员姓名均须本人亲笔签名,其他内容可手写,也可打印。
五、相关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务必将该通知传达给2027届全体毕业生,务必用最新版附件表格,安排专人审核材料,统一报送招生就业处。
2.各系(院)要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在递交申报材料后,不得更换提供银行卡,并保证银行卡是激活状态。
招生就业处
2026年10月13日